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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中医药科学院获批承担《两岸中医药融合(栽培与利用)标准共通试点》项目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2-07-04  浏览次数:3247次 

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在省标准化协调推进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各地推荐基础上,经专家论证,确定了全省首批两岸标准共通试点项目共25个,其中一类项目14个,二类项目11个。我院获批承担《两岸中医药融合(栽培与利用)标准共通试点》(一类)项目。下一步,我院将开展两岸特色中药材的栽培种植、品种溯源、深加工开发利用等标准共通研究,推进两岸中医药领域标准共通研究工作,助力两岸中医药融合发展先行区建设,示范性带动两岸中医药产业交流和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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