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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建省中医药科学院公开招聘方案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20  浏览次数:34178次 

福建省中医药科学院是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单位,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专门从事中医药基础、临床研究与药物研究开发的公益性科研院所。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57月至20037月期间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930日。 

二、招聘的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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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中医药大学网站和福建省中医药科学院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1810日-2021825日;

2.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前,登录福建省中医药科学院网站“人事招聘”版块下的报名系统,填写提交报名简历。打印报名表、粘贴照片并手写签字后,连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PDF或图片格式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fjszyyyjy@163.com,邮件标题及压缩包文件名以“考生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命名。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的,报名无效。

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省中医药科学院招聘报名表》;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2021届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人事部门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人事部门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3. 资格审查:我院对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即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在福建省中医药科学院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办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合格线为60分。

3.根据笔试得分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4.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

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面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5.进入面试的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6.笔试、面试等具体事宜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省中医药科学院网站。

7.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福建省中医药科学院网站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下载打印《福建省中医药科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同时,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

2)做好防疫准备。考生所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并提供考前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旅居史符合国家及我省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考生入场和离场均须按要求佩戴口罩,考试当天体温异常(≥37.3℃)的,不得进入考场,由工作人员带到隔离点,按医生诊断结果处理。

3)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涉嫌违法行为的,将向有关部门反映,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学位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

九、联系方式

 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82号福建省中医药科学院509

 编:350003

 话:0591-83570279  

 箱:fjszyyyjy@163.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中医药科学院和福建中医药大学共同组织实施。我院及福建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1314(福建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室),0591-83570894(福建省中医药科学院监察审计室)。


电话:0591-83570279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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