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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2026年福建省中医药科学院编外人员招聘方案(一)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6-07-07  浏览次数:427次 

因工作需要,福建省中医药科学院特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在1990年7月至2008年7月期间出生)。

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届别认定以该认证书年份为准。各项资格认定(如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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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在线提交材料及网络审核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7日-2026年7月20日(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邮件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本人的报名材料以“编外+报考岗位名称+姓名”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fjszyyyjy@163.com)。

(2)报名材料包括:福建省中医药科学院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需报考者本人签字并贴上正面免冠彩照,WORD文件及签字扫描件均须提交),并请注明报考岗位名称;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扫描在同一页面);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限应届毕业生)、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需在报名时填写报考承诺书,顺利通过考试考核流程的拟聘用人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明最迟需于2026年8月31日提交。

(3)每个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可更改报名岗位。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通畅。

3.网络资格审核

(1)我院对完成网络报名的人员及网络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并及时登录邮箱查看初审结果,若因材料提交不完整无法通过,应于2026年7月21日17:30前重新提交补充材料到邮箱,逾期将不再受理材料补充提交,视为“审核不通过”。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

(2)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在福建省中医药科学院网站公布。

4.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考生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进行复审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1)身份证正、反面(印制在同一页面)。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的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

(4)专业方向证明(有专业方向要求的岗位提供,且专业方向内容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复印件。

(6)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资格复审确认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82号福建省中医药科学院办公室509室(需携带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未能如实和按时提供以上材料(含缺少材料)完成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并不再递补。

四、考试、考核办法

1.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拟聘人选。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3:1以上(含3:1)的方可开考,不达3:1的,经我院研究后确定是否放宽至根据实际报名人数开考。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面试为结构化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考核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合格分为70分。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2.考核工作安排: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及时关注福建省中医药科学院网站(http://www.fjszyy.com),不再另行通知。

五、确定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发现应聘者隐瞒事实或弄虚作假面试考核成绩无效,因未参加我院统一安排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不符合应聘条件者,由我院研究后,决定是否从考核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拟聘人员在我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1.经上述程序确定的拟聘人选,公示后无异议的,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2.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中医药科学院组织实施。

监督电话:0591-83571114 (福建省中医药科学院监察审计室)。

0591-83570279 (福建省中医药科学院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82号福建省中医药科学院5楼院办公室。

邮编:350003

联系电话:0591-83570279


附件:福建省中医药科学院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xls



 

 

  

                                         福建省中医药科学院

                                2026年7月7日 


电话:0591-83570279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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